浩特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法中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来源:浩特汽车网

法律分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一般具有营利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