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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弹弓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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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弹弓违法吗?

结合其定性和威力确定,被机关看到可能会被没收,但不属于违法情况。

支的定义

根据《机关涉案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规定: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支子弹的非制式支,按下列标准鉴定:将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支。

《机关涉案性能鉴定工作规定》

为规范对涉案支、弹药的鉴定工作,确保鉴定合法、准确、公正,特制定本规定。

一、鉴定范围。机关在办理涉刑事案件中需要鉴定涉案支、弹药性能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制式支、弹药,是指按照国家标准或、下达的战术技术指标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批准定型,由合法企业生产的各类支、弹药,包括国外制造和历史遗留的各类旧杂式支、弹药。

本规定所称非制式支、弹药,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定型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支、弹药,包括自制、改制的支、弹药和生产企业研制工作中的中间产品。

二、鉴定机关。涉案支、弹药的鉴定由地(市)级机关负责,当事人或者办案机关有异议的,由省级机关复检一次。各地可委托机关现有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开展支、弹药的鉴定工作。

三、鉴定标准。

(一)凡是制式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支、弹药。

(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支(包括自制、改制支),一律认定为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支,一律认定为支。

(三)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支,按照《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支。

(四)对制式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能够由制造厂家提供相关零部件图样(复印件)和件号的,一律认定为支、弹药散件(零部件)。

(五)对非制式支、弹药散件(零部件),如具备与制式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相同功能的,一律认定为支、弹药散件(零部件)。

四、鉴定程序。对的鉴定需经过鉴定、复核两个步骤,并应当由不同的人员分别进行。复核人应当按照鉴定操作流程的全过程进行复核,防止发生错误鉴定。鉴定完成后,应当制作《支、弹药鉴定书》。《支、弹药鉴定书》中的鉴定结论应当准确、简明,同时应当标明鉴定人、复核人身份并附有本人签名,加盖鉴定单位印章。《支、弹药鉴定书》应附检材、样本照片等附件。

五、鉴定时限。一般的鉴定和复检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疑难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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