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配偶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包括重婚、同居、家暴、虐待等情形。赔偿范围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失,赔偿数额由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后果、经济能力等因素决定。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离婚的,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具体包括: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侵权的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来确定;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也最终由法官来酌情确定侵权损害的赔偿数额。
拓展延伸
离婚赔偿的数额应该如何确定?
确定离婚赔偿的数额是一个复杂而个案化的问题,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包括财产、收入和负债等。其次,需要考虑离婚的原因和过程中的损失,比如精神痛苦、时间成本和职业发展受阻等。此外,也应该考虑婚姻的持续时间和双方的贡献程度等因素。在确定数额时,可以参考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和法律规定,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最终,应该通过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协商或由裁决,确保离婚赔偿数额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重婚、同居他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形。赔偿数额需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及生活水平等因素,并由法官酌情确定。确定离婚赔偿数额是个案化的复杂问题,需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离婚原因和损失、婚姻持续时间及贡献程度等。公正、公平的协商或裁决应确保赔偿数额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