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级通用机场标准:含有使用乘客座位数在10座以上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 的A类通用机场。
在中国,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规定,中国的通用机场根据是否对公众开放分为A类和B类,同时根据能够搭载乘客的数量,A类又被分为三级。
在美国,根据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的报告,将美国的通用机场划分为四大类:
国家机场、区域机场、地方机场和基础机场。
中国通用机场分类如下:
A类通用机场:即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允许公众进入以获取飞行服务或自行开展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
B类通用机场:即不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除 A 类通用机场以外的通用机场。
C类通用机场:指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A类通用机场分为以下三级:
A1级通用机场:含有使用乘客座位数在 10 座以上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
A2级通用机场:含有使用乘客座位数在 5~9 之间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
A3级通用机场:除 A1、A2 级外的 A 类通用机场。
在实行此全国统一标准前,各地区民航局针对通用航空机场也实行过不同的分类标准。
中国的通用航空刚刚起步,难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难以为中国经济发展转型提供应有的支撑。
如何促进通用航空的发展是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
空域无法有效使用、通用机场严重不足以及飞行员严重短缺成为阻碍中国通用航空发展的最主要的三大障碍。
发展通用航空,首先必须思想,转变观念,真正认识到通用航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其次是改革空域使用和机场建设等方面的审批制。
以国家立法明确空域的性质、管理与使用,按机场类别制定机场建设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大对通用机场建设的扶持力度,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
法律依据:
《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
第三条通用机场根据其是否对公众开放分为A、B两类:
A 类通用机场:即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允许公众进入以获取飞行服务或自行开展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
B 类通用机场:即不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除A类通用机场以外的通用机场。
A 类通用机场分为以下三级:
A1 级通用机场:含有使用乘客座位数在10座以上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 的A类通用机场;
A2 级通用机场:含有使用乘客座位数在5~9之间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
A3 级通用机场:除A1、A2级外的A类通用机场。
本办法所称商业载客飞行,指面向公众以取酬为目的的载客飞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