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特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被取保候审后最多几天交纳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后最多几天交纳保证金

来源:浩特汽车网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机关。

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一、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缴纳取保候审金的相关规定如下: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报县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

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

保证金必须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单位向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

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怎么退

取保候审保证金按以下流程退: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显示全文